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(修订)吉工师字【2022】45号
来源:新浦金350vip新浦金350vip制度 2022/05/10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学科竞赛是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、创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的重要载体。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,鼓励全校师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,提高竞赛水平,规范竞赛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本专科生、研究生参加的创新创业类大赛、知识竞赛、师能及技能大赛的管理。
第二章 竞赛类别
第三条 根据竞赛主办单位、竞赛规模、竞赛声誉度及影响力等情况,将竞赛分为国家级、省级和校级。
国家级竞赛是指国家政府部门、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面向全国大学生的竞赛;或经新浦金350vip同意参赛的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主办的竞赛。
省级竞赛是指全国性行业协会、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主办的全省或跨省区的竞赛,以及全国性竞赛的分赛区竞赛。
校级竞赛是指以新浦金350vip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各类全校性竞赛。
第三章 组织管理
第四条 竞赛实行新浦金350vip和承办单位两级管理体制。竞赛由新浦金350vip统筹、管理、协调;由各相关学院(部)负责组织实 施,承担各项具体工作。
第五条 竞赛参赛对象按照各级竞赛要求,原则上应为新浦金350vip在籍学生或毕业一定年限内的新浦金350vip毕业生。
第六条 凡是由新浦金350vip经费资助的竞赛作品,知识产权均归新浦金350vip所有。若获奖作品发生专利(技术)转让,按新浦金350vip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七条 校赛由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安排并向新浦金350vip报备。
第八条 新浦金350vip工作职责
(一)制定新浦金350vip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;
(二)各级各类竞赛信息发布、宣传、组织和协调工作;
(三)竞赛专项经费预算编制、划拨;
(四)检查、考核竞赛过程与成效;
(五)整理归档竞赛相关资料。
第九条 承办单位工作职责
(一)竞赛活动的组织、管理与实施;
(二)确定竞赛负责人、指导教师,进行赛前的培训、指导
(三)竞赛必要的场地、仪器、设备提供与维护;
(四)校级竞赛命题、评审、总结等工作;
(五)竞赛资料整理归档,并报新浦金350vip备案。
第十条 竞赛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
(一)各类竞赛项目均应指定竞赛负责人和指导教师,指导教师原则上每组设置 1 人。
(二)竞赛负责人主要职责
l.制定竞赛计划,选拔参赛学生,制定培训方案,按新浦金350vip和竞赛组委会要求完成竞赛工作;
2. 及时总结经验,修订培训计划及实施方案。
(三)指导教师主要职责
l.配合竞赛负责人, 全面完成各项培训指导任务;
2.为参赛学生制定个性化指导方案,并对所指导学生参赛结果负责;
3.负责推荐、选拔参赛人员,指导学生做 好竞赛项目准备工作,做好参赛项目及参赛学生的储备工作。
第四章 竞赛资助
第十一条新浦金350vip在年度经费预算中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各级各类学科竞赛,由新浦金350vip负责统筹管理,重点支持纳入高校竞赛评估体系的竞赛项目(详见附件 1 ) 和吉林省教育厅发布的竞赛项目(详见附件2)
第十二条 经费使用仅限于报名费、宣传费、培训费、差旅费等,专款专用,不得截留、挤占、挪用或提取管理费。
第十三条 竞赛经费按照新浦金350vip财务规章制度实报实销。
第五章 竞赛奖励
第十四条 竞赛所获荣誉归属参赛学生、指导教师和新浦金350vip共有。同一竞赛项目在不同级别竞赛中获奖,按最高获奖等级奖励。为保证参赛质量,同一教师指导同一竞赛参赛队数原则上不超过 2 队, 如超过 2 队, 指导教师奖励按获奖最高级别 2 项累计。
第十五条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、聘期考核、职称评审、绩效分配的考核体系。
第十六条 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并取得优秀成绩,按新浦金350vip相关规定可置换相应公选课学分,并在奖学金、评优评先时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。
附则:
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新浦金350vip负责解释。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。